山 东 省 摄 影 行 业 协 会
鲁摄协字〔2024〕第 3 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十二届摄影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激励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摄影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水平,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山东省摄影行业协会主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十二届摄影行业技能竞赛。现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指导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
山东全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整体安排,指导竞赛办公室和评委专家组工作。
竞赛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竞赛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竞赛期间的宣传工作及竞赛的实施和总结等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山东省摄影行业协会。
评委专家工作组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命题、方案、制定评分标准,竞赛规则等;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与发布。
二、竞赛目的
通过组织本次竞赛活动,为全省摄影企业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切磋技术、交流经验,大力提高企业员工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并为企业带动潮流风向标。
三、竞赛项目
摄影师、化妆师、图像处理员
四、参赛范围
全省各摄影企业、职业院校及各摄影培训机构,从事摄影、化妆、图像处理职业的从业人员。
五、命题方式及标准
以全国编制的人像摄影教材为基础,依据摄影师、化妆师、图像处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命题。
六、竞赛方式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市摄影行业协会和摄影企业、各职业院校自行组织。以技能展示、技术操作、层层选拔的方式组织开展。实行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实行百分制。依据总成绩高低排出个人名次(当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先)。各市摄影行业协会和摄影企业、职业院校选拔推荐各项目5—20名选手参加决赛。
(一)摄影师项目竞赛方式
1. 报名时交近期摄影作品3幅(7寸人像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形式不限),占实操分的30﹪;2.在15分钟内运用现场灯光、道具(也可自带小型道具)创意发挥三幅彩色作品(指定统一模特、相机),占实操分的70﹪。
摄影作品评判原则:1.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新颖,用光正确,构图合理,表情贴切、色调协调、层次丰富。2.突出写真性,唯美性、创意性。要求作品要有影调的变化。
(二)化妆师项目竞赛方式
1.新娘妆组要求:选择白色基调婚纱(秀禾等),造型素材不做特别要求。整体造型应和谐统一、妆面干净、利落、清丽、雅致,发型配合得当,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2.创意妆组要求:注重整体效果:主题鲜明;创意性强。在构思、手法、样式、材质等方面追求创造性的表达,艺术性与独创性。
3.晚礼妆组要求:妆色浓而艳丽,色彩搭配要丰富协调,明暗对比度强,彰显庄重奢华。
(三)图像处理员项目竞赛方式
(1)人像照片调修:
对提供的原始照片进行光线颜色调整,并运用任意修图手法进行光影重塑,质感处理,达到商业放大和出片展示效果,作品尺寸保持原照片尺寸不作调整。
(2)海报设计:
根据提供的图片和素材文案创作一幅海报作品。
作品规格要求:
1、规格:297mm*420mm;竖版设计:
分辨率:72像素/英寸;模式:RGB2
2、设计要求:从色彩搭配、板式构图、字体设计排版、图片修饰合成和整体风格入手,做到主题鲜明、设计美观、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整体简洁、时尚大方。
作品保存提交:
3、提交JPEG格式的作品图,以“参赛号码+姓名”命名提交;
4、作品评选标准:图片调修技术操作和整体色调把控,艺术审美要符合照片本身风格特点。设计的美观性、创意性、技术操作难度、主题贴合度。作品若需其它素材可以来自网络或者自己创作。作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
评分:100分制,时间90分钟。
人像调修------50分 海报设计-------50分
七、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决赛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报名地点:山东省摄影行业协会(山大路47号数码港大厦11楼)
联系人:侯惠青 15854113903
程慧娟:15098980055
姜 雪: 13869111086
电话:0531-86906527
八、奖励办法
1.对获得决赛各项目第1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2.对各项目(职业组)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证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对各项目(学生组)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证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4.对竞赛组织宣传工作出色,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5、对指导选手进入决赛的老师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九、工作要求
本次竞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省各摄影企业、职业院校各摄影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人才战略,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在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在职员工踊跃参赛,组织实施好选拔工作。
附件1
山东省第十二届摄影行业
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侯复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姜玉鹏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校长
吴国刚 省摄影行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
张 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张宗国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 副校长
刘春强 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会长
侯惠青 省摄影行业协会秘书长
委 员
王兆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丁文花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副处长
朱广丽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袁宏强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主任
程慧娟 省摄影行业协会副会长
冯金霞 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董传宇 山东全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春悌 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秘书长
附件2
山东省第十二届摄影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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