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公共账号“娱乐on call”爆料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将于12月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随后有媒体报道称从知情人处确认消息基本属实,总局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据“娱乐on call”爆料,一些剧组正在将艺人的演出合约延后签约,而艺人很有点人心惶惶,不少正在谈戏的演员不停催促片方签合同,但片方主要就是想等着“限薪令”下来。
这些年来有个形象比喻——明星成影视投资“吃钱机器”,不少投资商、制片人、导演都在抱怨明星片酬高得离谱,严重破坏影视圈的“生态环境”,让影视作品质量难以保证。比如著名制片人张纪中就曾炮轰明星片酬,“六七十万一集,我哪有那个本事出这么多钱请演员?我的钱要用来拍剧的”。
明星片酬之高,眼前就有一个新鲜例子——据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王鹏举透露,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红高粱》,制片方购买莫言原著的改编版权花了1000万元,赵冬苓编剧费1000万元,郑晓龙导演费也在1000万元以上,而周迅的片酬是3000万元。原著、编剧、导演、主演三人就已拿走6000多万元,还有多少钱用于拍摄制作电视剧?不少人抱怨当前烂片当道,当一部剧总体投资的50%以上甚至高达70%都给了明星,粗制滥造恐怕就是注定了的。
在明星片酬还不太令人咂舌的几年前,央视电视剧制作中心一负责人就曾透露,内地电视剧市场总的来说是八成亏本,一成保本,一成赚钱,支付片酬是最大成本。当明星漫天要价,一些所谓的“大投资”不得不把钱大把大把地投到明星腰包,包括投资商、制片人、导演在内的全行业都声称“在为明星打工”,当个别电影的最终票房还赶不上一位“巨星”的片酬,这样的影视圈“生态环境”,显然是不正常的,必然会严重伤害中国影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
故对于“八字还没一撇”的“明星限薪令”,除明星之外,影视圈内外基本都持拥护态度,支持相关部门对高居不下的明星片酬进行“限价指导”,以规范演艺市场。演员限薪在韩国早有先例——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在韩国电视剧协会呼吁下,演员片酬同样占比高达50%以上的韩国电视业掀起了降薪风潮。一些一线韩星将每集约人民币28万元的片酬,直降到约人民币8.4万元。我们的明星为何不可以降薪呢?
据说在美、日、韩等国,演员片酬占到影视剧总投资30%就已非常高了。我们确实需要“限薪令”拉低明星片酬在影视总投资中的占比。当然,“明星限薪”仅有政策发力还不够,更需投资商、制片人、电视台等市场力量集体发力。若市场力量依旧唯收视率或票房是瞻,仍不遗余力地抢夺知名演员,明星仍会处于强势地位,到时完全可能出现“阴阳合同”——面上一个价格,私底下又一个价格,或以制片人身份、片酬参股等方式参与分成,片酬虽低但可以分成,一样能赚得盆满钵满。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