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申报工作。近年来,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自2019年11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并确定北京、河北、上海等8个地方,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开展示范建设。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司法部印发通知,就北京、河北等地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细化程序规则、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涌现出的第一批13个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进行推广。据统计,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9%,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共办理3.0万件,占办案总量的71%,同比增长10.6%,示范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对试点工作内容、申报要求、试点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材料,遴选一批行政裁决办案量大、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作为第二批示范建设试点,加大业务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高质量推进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蔡健炜 崔尚科)版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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