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画面布光给人的视觉印象都应为只有一个主光源。即主光照明的特征应十分明显地体现。因此,在布光中只能有一个主光,并且无论以后的轮廓光、效果光、背景光等如何出现,也只能有一个投影。否则会使影像的人工照明痕迹过重,光影凌乱,布光无序。
布光准备做好后,对被摄体、机位都基本定位,并根据要表现的影像主调,对闪光光源的光性也大体选定。接着就可以对主光光位进行调整和定位,而后再对辅助光、背景光。轮廓光进行调整。这会是一个反复的过程,很少有一次就成功的可能。布光过程中任何一个灯位的移动都会影响到整体的光效。也就是说,一个灯位的位移,就有可能牵动其他光源也要随之移动。甚至一个光源性质的改变,也会使其他光源都可能从位置到性质重新进行调整。另外,在布光中,各个灯位的调动过程中,光与影的变化还可能要去被摄体于背景、陪体三者之间的关系随之也要有局部的改变。因此,可以把布光过程看作是将这些诸多因素反反复复协调,使之趋于完美的过程。这就需要广告摄影师除有丰富的经验外,还要有极大的毅力和技巧,并对目的性的追求始终明确如初,也就是不达到预想的布光要求决不罢休。
通常主光都是高于机位和被摄体。这时投射的主光将被摄体造型在垂直及水平两个方向的变化,如凹凸等强调出来。主光过低,会对被摄体形成反常的底光照明,对一般布光均不适用。过高又会形成顶光,使顶面与侧面的反差加大。
主光是针对被摄体及其背景系统布光的基础光,其他光源的光都要以它为标准进行调整。因此,不论这个布光系统具体要使用多少不同作用的光源,主光始终是主导光源,是画面主调的最重要的觉得因素。在布光中,也只有决定了主光光位后,辅助光、轮廓光、背景光等才有对比,去进行定性定量和定位。
一般都会有选择光性趋向柔和,反光面积大的雾灯、柔光罩、反光伞作为主光。除非画面要求反差强烈的特殊布光,直射的泛光灯很少作为主光出现。
主光主要是对被摄体布光,有时可能兼顾到背景与陪体,有时则需要明确地避免主光干扰其他光源布光的效果。例如,主光对被摄体的照明,有部分透射到背景上,而破坏了背景光的和谐统一一般做法是适当改变光位,或对主光光源加用各种限光器,如蜂巢导光罩、遮光挡板等来控光。
主光常处于相机镜头轴线的一侧。这时的照明会显示出被摄体受光面和背光面的明暗反差,也就是立体的表现。当主光光位沿水平光位从45度的前侧光向0度的正面光偏转时,被摄体的亮部与暗部的反差会越来越加大。此时,如果主光光硬、覆盖面积小,并距被摄体近,这种效应会更强烈。反之,如光光软、覆盖面积大、光源远,这种效应则会减弱。
被摄体及环境照明使人们感到最舒适、最自然的光,通常还是模拟自然光的光效。因此,主光要适当的高,并要求产生适度的不同受光面的明度变化和背光面的暗部与投影的明度差别。这是塑造被摄体立体感的基础。
在少数情况下,只用一个柔和的主光也会拍摄好的画面,不过这时被摄体、陪体、背景各造型因素与位置都很巧合地协调,周围环境对光的漫射条件良好,光线均匀,并对不同的面上锁形成的明度差也都适当。不过这一情况通常只会在拍摄某些小商品中出现,而更多的广告摄影布光则需要加置辅助光。
主光光位是根据画面创意设计定位的。但在调整主光光位的过程中,还应要不断地去强化对被摄体造型特征、质感表现的塑造,把握被摄体亮部与暗部的面积分配,以及将要设计到的主体与背景、陪体的分离与呼应等等。这样就需要对主光光源从光性、强度、涵盖面到距离进行系统考虑,并预想其后要布的各种效果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