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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老虎伤人案伤者正式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索赔154万余元

作者:婚纱摄影2019-09-09 09:37 我要投稿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7月23号,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32岁的女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该事件造成周某死亡,赵女士受伤。此事一度引发全国媒体的持续关注和讨论。

近日,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被咬女子赵女士昨天(22号)向媒体表示,已经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起诉到北京市延庆区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54万多元。此外,家属和代理律师还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由非延庆区法院审理此案。

赵女士的父亲向记者证实,昨天下午已将动物园起诉至法院:“案子已经正式向延庆区法院递交了诉讼状,正式立案了。”

在起诉书中,赵女士及家蜜月旅行属共向动物园方面提出了150多万的赔偿,其中包括其已故母亲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以及赵女士后续的医疗整形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赵女士的代理律师杨振忠表示:“赵女士当时下车本身有一定的过错,适当地减轻了园方的过错,但不等于说园方没有过错,而且园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是依据这个来计算索赔的数额。”

动物园方面的相关负责人曹志杰透露,之前动物园方面和赵女士的家属有过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主要是双方对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的数额差距较大,“双方对这方面的认识差别太大,没有谈拢,但我们也表态,愿意从人道的角度,予以一定的补偿,10%或者15%都可以,但数额都没有定下来。”

赵女士起诉认为,动物园的“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本身缺陷很大,是造成自己遇袭并重伤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其母周女士死亡的主要原因。此外,动物园的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是造成这次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杨振忠律师认为:“《旅游法》第42条规定的很清楚,旅游景区开放应具有下列条件,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条件。八达岭动物园作为国家3A级景区,自驾游这种游园模式,没有经过安全风险评估,不满足相关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园方要承担违法经营的责任。”

我国2013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的《旅游法》有这样的规定,景区开放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赵女士父亲称曾多次向当地和动物园要求提供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但至今未能看到相关文件,“目前为止,我们要求信息公开的资料当中,没有看到风险评估报告,园方也没有拿出能够证明已经进行过风险评估的报告出来,没有证据,我们就认为是违法经营。”

根据赵女士及代理律师的说法,动物园方面应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动物园方面的相关负责人曹志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动物园方面没有责任,而且透露他们有相关安全生产评估,“这我们肯定是有的,经过申请并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比如物价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门都涉及到。”

之前,延庆区调查认定,这起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称动物园方面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女士签订了相关协议,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赵女士随后向媒体出示了事情发生前后的完整监控视频。现场视频显示,事发20余分钟后,两名伤者才被抬上救援车。赵女士向媒体表示,救援人员下车时也面临着危险,没人敢下车。此外,看完视频后赵女士才知道自己是被一张破军被包裹着抬上面包车,“连担架都没有”。

赵女士的父亲称,不认可当地的调查结论,并认为延庆区存在刻意隐瞒基本事实的嫌疑。提起诉讼的同时还向法院申请了指定管辖权,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我们担心延庆区有地方保护倾向。我们想要调查结论依据,但申请信息公开,很多重要信息,延庆区没有向我们家属提供。”

最终,赵女士及家属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双方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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