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西安铁路公安处民警在陕西杨凌南火车站,以扰乱站区治安次序对一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分,随后根据相关规则宣布将其归入“失信黑名单”。违法行为人罗某将在接下来的180天内,被限制乘坐火车。
5月1日18时35分许,一男性乘客因本人忽略大意错过了杨凌南开往兰州西的D2569次列车乘车时间,当该次列车曾经中止检票并关闭闸机时,该乘客企图强行进站,被站务人员竭力劝止。期间,该乘客一边运用粗鄙言语对工作人员停止辱骂,一边推搡撕扯劝止的站务员,形成站务员右前臂软组织损伤,并于随后翻越护栏强行进入进站通道。
接报后,西安铁路公安处杨凌南站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及时将这名罗姓旅客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伐查处置。起初,这名罗姓旅客心情冲动,后经民警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罗某认识到之前行为的违法性,对本人扰乱站区治安次序的违法行为招认不讳。杨凌南站派出所依法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分。
与此同时,西安铁警及时将该起案例通报了铁路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度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增强交通出行范畴信誉建立的指导意见》、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信誉记载管理方法》、国度发改委、中央文化办、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结合印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恰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进社会信誉体系建立的意见》(2018年5月1日开端施行),铁路部门随后派员现场对罗某宣读了相关规则,根据该文件限制范围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则,将罗某归入“失信黑名单”,在接下来的180天内,罗某将被限制乘坐火车。据理解,这也是这些法律制度施行后全国首例“铁路失信黑名单”案例。
西安铁警提示:从5月1日起,但凡呈现扰乱铁路站车次序、在动车列车组上吸烟、倒卖车票制造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运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票乘车、持伪造、过时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等情形的,都将面临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