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受贿、单位受贿一案。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卢恩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至2016年,被告人卢恩光请托相关国度工作人员,为其违规入党、谋取教员身份、荣誉称号、职务选拔、工作调动提供协助,先后屡次向为其谋利的受托人员受贿共计钱1278万元。1996年至2016年,被告人卢恩光请托相关国度工作人员,为其实践控制的山东省阳谷县科仪厂、山东阳谷玻璃工艺制品厂、山东阳谷古阿井阿胶厂、北京天方饭店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获取贷款、低价收买资产、核定较低税额、破产逃避债务等提供协助,直接或指使企业工作人员先后屡次向为其谋利的受托人员受贿共计折合钱796.7597万元。故提请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查卢恩光的刑事义务。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卢恩光及其辩护人停止了质证,控辩双方充沛发表了意见,卢恩光停止了最后陈说,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卢恩光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大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