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对于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一事,民政部2日发表回应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并非是在机器设备上采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而是为了保存有效证据,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存可以为当事人确认婚姻关系以及办理与婚姻有关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提供原始凭证,这些档案也因此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证据。
“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当事人书写习惯会随着时间发生改变,或者签名笔迹逐渐淡化等原因,出现登记完成多年后,因当事人或其子女、亲属遭遇纠纷需要鉴定签字真伪时,却无法鉴定或无法确定是谁的笔迹等问题,致使合法权益受损。”民政部婚姻登记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指出,而指纹具有唯一性、稳定性等特征,为了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及其子女、亲属的财产权、身份权等权利,《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增加了按指纹的要求,不仅是以书面形式确认法律行为,更具有识别行为主体的作用,可以使签名和指纹两者相互补证,有利于维护婚姻登记的严肃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