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与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杨延超以《元宇宙与版权变革》为题进行发言,探讨元宇宙环境下的版权立法变革趋势以及文化产业格局等核心问题,围绕三方面要素展开。一是主体即虚拟人,AI虚拟人、真人虚拟人法律地位等问题将愈发凸显,相关空白亟需填补。二是客体即虚拟物,其既可复制又可支配的特点催生了新的财产概念,确权和交易将成为虚拟物保护的核心,这同时也是NFT的价值归宿。为此,NFT需完成信用建构,NFT立法也需重点聚焦反洗钱等金融监管问题。三是版权内容方面,算法控制技术将引发从权利法定主义到控制论、从公力救济到算法救济的变革,并形成算法控制和算法反垄断的新利益平衡格局。杨延超表示,3D电影、AI生成内容、医疗或建筑教学、元宇宙旅游等将率先成为元宇宙文化产业新热点。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少峰教授以《元宇宙文化版权保护经营的新特点新趋势》为题进行发言。首先,他依次介绍了元宇宙文化产业的四方面特点,即人文和技术沉浸体验的跨界融合、线上内容与线下体验的融合、以联合甲方为代表的合作创新、以数字人和灵境电影为代表的业态变动。之后,针对多主体的版权及价值实现进行分析,讨论了项目复制的版权利益分配、项目一时性与衍生品销售长期性的对立、利益纠纷妨碍项目复制等问题。最后,在数字藏品、NFT与机器人伦理等领域也分享了观点。他认为,数字产品需与NFT相区分,并可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建立数字产品二级市场;机器人伦理问题将应受到版权的规制,对此需提前谋划布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同志以《探索推进元宇宙数字版权确权》为题进行发言。他表示,版权是文化的内核,版权是创意的化身,人类正依靠创意与技术在数字文明社会的道路上加速前进,数据构成了元宇宙的底层,其合规有序的流动将是元宇宙最基本的问题。由此,他进一步提出核心观点:元宇宙数字版权保护与治理的关键在于推进数字版权确权与交易,这也是支撑元宇宙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为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构建了数字版权链DCI3.0体系,并申请建设国家版权保护大数据平台,谋划推进设立国家版权信用中心。最后,倡议:元宇宙发展应坚持数字人文治理之道,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推动元宇宙良性健康发展。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有立主持了论坛。他表示,文化产业是元宇宙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在其中发挥着保护权利、鼓励创作、促进传播、平衡利益的重要功能。本次论坛凝聚了各领域专家智慧,展开了多元视角下的专业思考与交流,共同探讨了元宇宙版权保护的新路径,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助力创新型国家、文化强国、版权强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版权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