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办的 元宇宙版权保护与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论坛以线上方式成功举办,并通过学台进行了公益直播。本次论坛是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的重要活动之一。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致辞,来自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等6人作主旨发言。王志成在致辞中表示,国家版权局首次作为深圳文博会主办单位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宣部领导对版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版权之于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价值。他指出,版权关系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关系保护民族文化创造力,关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版权制度在传承优秀文化、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本届文博会期间举办元宇宙版权保护与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论坛,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要求,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具体举措。他还介绍了近年来围绕版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以及版权保护所取得的成就,并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面对元宇宙的深刻变革,版权应未雨绸缪,必须紧紧跟上。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体系,提高版权法制化水平;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特别是网络新领域的版权保护,不断提升版权保护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机制体制,加强对版权产业的培育、促进、优化和提质,特别是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版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统筹推进版权国际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版权治理,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多中国智慧,贡献更多的中国力量。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沈阳教授以《元宇宙版权的特征与保护》为题进行发言。他基于元宇宙三维化、三元化、三权化的定义,提出元宇宙版权保护的时空性、三元性、价值性特征,并列举分析了相关新形势:如元宇宙版权保护需兼顾实体作品与虚拟作品;元宇宙超越现实、虚实结合的特点,将极大扩展版权保护范围;又如文旅与教育将成为元宇宙最重要的应用领域,而二者正需要版权进行高度保护;此外,诸如数字藏品二次交易、虚拟人肖像权、AI自动生成内容的原始追溯权、元空间时空流保护、用户隐私权等问题,都将是元宇宙版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丛立先教授以《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为题进行发言。在分析了NFT数字作品兼具作品外在表达、内在数据和数字商品概念的特殊性后,他具体梳理了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在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出版方面,交易平台承担数字作品出版发行的法律责任;版权方面,NFT数字作品的特殊性将为版权法律制度带来一系列挑战,目前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涉及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减除责任与免除责任,未来相关问题或将更为复杂;财产方面,NFT数字作品作为一种具体的加密数字凭证,交易平台将承担技术性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金融安全等财产法律责任,对其应加强行政监管,以保证真实性、价值性与交易安全性。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元宇宙研究中心研究员杨东以《元宇宙与数字版权发展的新趋势》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元宇宙是包含科技、组织、行为、治理四位一体的新型知识体系,其本质是对工业经济和工业社会再造的数字地球。数字版权保护将成为推动产业发展与元宇宙治理的根本保障,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将从降低保护成本、提升安全性、便于追溯、提升可扩展性等四个方面重构数字版权模式,而我国在区块链领域的技术积累将为元宇宙版权保护赢得先机。同时,杨东表示,需构建扎根中国大地的原创概念和理论,以共票制度解决数据价值实现和利益共享,并防范元宇宙发展中的技术、价值、产权、监管风险,特别是对于文旅这一元宇宙主要驱动产业,可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进一步解决其中的版权保护、数据安全、价值分享机制等核心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与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杨延超以《元宇宙与版权变革》为题进行发言,探讨元宇宙环境下的版权立法变革趋势以及文化产业格局等核心问题,围绕三方面要素展开。一是主体即虚拟人,AI虚拟人、真人虚拟人法律地位等问题将愈发凸显,相关空白亟需填补。二是客体即虚拟物,其既可复制又可支配的特点催生了新的财产概念,确权和交易将成为虚拟物保护的核心,这同时也是NFT的价值归宿。为此,NFT需完成信用建构,NFT立法也需重点聚焦反洗钱等金融监管问题。版权交易中心
三是版权内容方面,算法控制技术将引发从权利法定主义到控制论、从公力救济到算法救济的变革,并形成算法控制和算法反垄断的新利益平衡格局。杨延超表示,3D电影、AI生成内容、医疗或建筑教学、元宇宙旅游等将率先成为元宇宙文化产业新热点。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少峰教授以《元宇宙文化版权保护经营的新特点新趋势》为题进行发言。首先,他依次介绍了元宇宙文化产业的四方面特点,即人文和技术沉浸体验的跨界融合、线上内容与线下体验的融合、以联合甲方为代表的合作创新、以数字人和灵境电影为代表的业态变动。之后,针对多主体的版权及价值实现进行分析,讨论了项目复制的版权利益分配、项目一时性与衍生品销售长期性的对立、利益纠纷妨碍项目复制等问题。最后,在数字藏品、NFT与机器人伦理等领域也分享了观点。他认为,数字产品需与NFT相区分,并可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建立数字产品二级市场;机器人伦理问题将应受到版权的规制,对此需提前谋划布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同志以《探索推进元宇宙数字版权确权》为题进行发言。他表示,版权是文化的内核,版权是创意的化身,人类正依靠创意与技术在数字文明社会的道路上加速前进,数据构成了元宇宙的底层,其合规有序的流动将是元宇宙最基本的问题。由此,他进一步提出核心观点:元宇宙数字版权保护与治理的关键在于推进数字版权确权与交易,这也是支撑元宇宙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为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构建了数字版权链DCI3.0体系,并申请建设国家版权保护大数据平台,谋划推进设立国家版权信用中心。最后,倡议:元宇宙发展应坚持数字人文治理之道,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推动元宇宙良性健康发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有立主持了论坛。他表示,文化产业是元宇宙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在其中发挥着保护权利、鼓励创作、促进传播、平衡利益的重要功能。本次论坛凝聚了各领域专家智慧,展开了多元视角下的专业思考与交流,共同探讨了元宇宙版权保护的新路径,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助力创新型国家、文化强国、版权强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